熊辉今天随清玉到处走动,因为天气炎热,脚部出汗多,穿着这双不透气的官靴,早就将双脚捂得臭气熏天,一脱鞋,这味道自己闻着都顶的慌。主人都要吃自己的屎了,屎味都能接受,这点脚臭味应该更容易接受,熊辉这么想。

        前天,清玉因让熊辉晚上侍寝,熊辉早早就把全身清洗了一边,所以当时身上的味道不大。今天因为在野外扎营,侍卫的待遇不比皇室,没有多余的水来擦洗,就一直没脱衣洗漱,这身上和脚上出了一天的汗,这味道闻着就格外地大。

        清玉张嘴伸出舌头,舔在熊辉那宽阔的脚底板上,顿时,一股咸味覆盖住了清玉的味蕾。清玉如甘之若饴,大量的口水涌出,沾湿了熊辉那宽大的脚底。

        清玉将熊辉脚底的汗水和口水,统统舔进嘴里,咽了下去,然后舌头滑动到脚后跟,用嘴啃着熊辉大脚后跟上的死皮,再吃进嘴里咽下去。然后顺着脚的内侧往上一路舔到了大拇指,张嘴将大拇指含了进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熊辉只感到自己的大脚被主人舔的异常舒服,一天的疲惫感瞬间消失,只剩下主人的舌头在自己的脚底划来划去的异样感觉,主人啃咬自己脚后跟的感觉太棒了,只感到快感从自己的尾椎骨直冲腰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清玉吮吸着熊辉的脚大拇指,带着咸味的口水不断的被自己咽下去,舌头重重的舔过熊辉的脚的大拇指脚趾甲,就像熊辉正用脚大拇指甲正扣着自己的舌头的感觉。因为脚指缝出汗比较多,所以清玉感觉舌头插进脚趾缝处的味道格外的咸,这都是熊辉脚上出汗留下的汗味。

        含完大拇指,清玉继续含向其他四指,一个脚趾头一个脚趾头的吮吸过去,将脚趾间的汗泥舔入嘴里,随着口水全部咽进肚子,然后用舌头来回的在脚趾下游走,就像在弹钢琴。

        清玉将这只大脚舔的没味了后,把裤子脱下,将大脚放在自己已经勃起的生殖器上,然后脱下另一只脚的鞋,抱着另一只大脚舔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用力踩我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属下遵命。”熊辉脚下渐渐用力,看到主人脸上露出舒爽的表情后,将力道保持,然后用脚一边踩着一边慢慢的揉搓主人的玉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好舒服!”清玉被熊辉的大脚踩的一时兴起,鸡巴也越来越硬。

        熊辉早就被主人舔脚舔的鸡儿邦硬,裤子顶出一个帐篷。一个大胆尝试的想法渐渐的充斥在熊辉的脑子里,眼前这位正在伺候自己的正是自己从小看到大的主人,自己也早就将性命完全交给了主人,反复确认自己永远也不会背叛主人后,于是放开胆子说:“属下恳请主人吃属下的孽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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