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思悠的自尊心很高,你知道的。但他为了讨好你,什麽都愿意做:你一天吃的三餐,有两餐都是他做的;你每晚跟他睡一张床,冬yAn本来很反对,後来看见思悠对你认真,也就只眼开只眼闭,不说什麽。你还跟他约会,而且我们不时碰见你们接吻,」陆少瑶语重心长地说:「清清,他对你很认真。你要是没那个意思,就尽快跟他说清楚。像思悠这种人,万一陷进去,你要他放手就不是那麽容易的事。我跟冬yAn都不赞成你俩在一起,但若是你喜欢,我们也不会说什麽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妈妈说得对,但清清贪心,总是想享受滕思悠的温柔,不舍得T0Ng穿一切虚情假意。再多一天就好,再多一星期就好,她一直拖着不说真心话。

        说真的,她之所以无法再跟滕思悠在一起,不是因为憎恨——她不恨他,她恨他的时间也极其短暂——而是因为恐惧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很怕滕思悠这个人,这种恐惧是透过无数次刻骨铭心的痛累积下来的,是一种由心理以至生理的本能,令她既贪恋他的呵护,又惧怕与他相处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快八点了,一定要出门。」即使他只是随意打扮,那副混血儿特有的漂亮外表也使他像个悉心打扮的小少爷。他冲进清清的房间,拿了一件薄外套,披着她的双肩:「天文台说这几天有寒流,气温只有十六七度,你还穿得这麽单薄。」

        然而怎能够忘怀?那个曾经对她如此残酷的滕思悠。就算她罪有应得,她却无法忘记每一次他如何令她心痛,他如何令她知道,痛是没有极限的。他总能发掘更深层次的痛,纵使每次受苦时,她都以为那已经是极限。

        「谢谢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滕思悠牵着她的手,直至上了巴士、坐下来,他仍Ai执着她的手把玩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你这双手光秃秃的,手链、戒指都不戴。」

        而上一世的婚戒,是清清厚着面皮去买的。滕思悠只在婚礼上戴过一次,晚上进房间後,他当着她面前,脱下戒指、丢进垃圾桶。从此,她的婚戒孤独地留在她的右手,直至Si亡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我不Ai戴戒指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但是……」他们十指紧扣:「虽然我们没那麽快结婚,不过先买一对情侣戒指戴着,权当是热身也是好的。」他没说出口的是,清清戴着戒指的话,至少能挡一下桃花,让那些不识相的男人不敢接近她。他心想,一定要b她戴在无名指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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