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,就算第一次不发生意外,一切都已经太晚,在春雷又一次轰鸣过后,如绵绵的雨丝,终于从空中滴落。
春雨缠绵柔和,虽不能快速将火势浇灭,但周边没波及到的丧尸,身上的衣服被雨水淋湿,不可能再受到火焰的伤害。
就连那些身上着火,却没有立时被烧死的丧尸,也因为雨水从天而降,将他们大脑的温度降低下来,从而都保住了生命。
由于,火焰燃烧的时间太短,怀仁负责的这队传令兵丧尸群,只有最核心被汽油沾到的十几只被烧死,剩下的依旧保持阵型,向他们来时的方向前进。
赵长歌那边,火比怀仁这里多烧了一分钟左右,效果稍微好些,但活着的丧尸仍在一半以上。不过,他那里的丧尸,因为中间被烧焦尸体多的原因,阵型变得散乱,对付的难度降低了不少。
“杀!”
有些事情,明知困难重重也要去做,这是每个枭雄成就霸业的路上,必须经历的坎坷。怀仁这声杀,既是喊给赵长歌听,也是在给自己听,以坚定那股所向披靡的意志。
喊完之后,怀仁就将摩托车扔到一边,一手持步枪,一手拔出大宝剑,挡住八十多传令兵丧尸的去路。
怀仁的枪法并不好,甚至可以说是很差,毕竟他前20多年,都没有接触过这个玩意,眼下不可能像中人物那样,摸摸枪就百发百中,说打左眼绝不打右眼。
砰砰砰!
虽然明知自己的枪法不好,但怀仁的第一选择还是开枪,毕竟子弹没有性命值钱,能消耗敌人一些就消耗敌人一些。战争,实际上打的就是消耗,就算个人再勇武,也无法靠自己去面对千军万马。
枪法不够,距离来凑,怀仁在离着敌人不到两米的时候,才选择开的枪。两米距离,再减去他的臂长和枪长,说是将枪口直接顶在敌人脑门儿上也不为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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