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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心到神知上供人吃,胖女人孝敬漫天神佛的第一样供品,进了带队门徒的肚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丧尸没有味觉,吃不出人肉的味道如何,可这并不会阻碍他们享受食物。吃不出味道可以吃口感,口感一般还可以吃个氛围。总之,智慧丧尸会给吃饭这件事情,脑补出很多乐趣。

        就拿胖女人的耳朵来说,口感就非常不错,里面的脆骨很有嚼头,咬起来嘎支支的能吃出几分韵律。嚼两口耳朵,再贴到耳根,喝上一口喷溅而出的新鲜血液,让带队门徒非常的享受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,胖女人一身脂肪,耳朵大小却和普通人差不多少,没吃几口,带队门徒就将仅剩的耳垂放进嘴中,把第一件供品全都送进了肚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耳朵吃完,带队门徒舔着手上粘的血液,好像还在回味刚刚的味道,过了几秒,他又举起屠宰刀,开始寻找下一处美味佳肴。

        恐惧到达极限,也就不能再叫做恐惧,反而会转化成一种癫狂。通俗点说,也可以称之为破罐子破摔,既然已经没救,那就让痛苦来的更加猛烈一些。

        胖女人此刻正是如此,她看着带队门徒迟迟不落下的刀锋,先是一阵傻笑,然后恢复了悍匪本色,满不在乎的喊道:“来吧!来吧!来吃了老娘吧!老娘一身肉,撑死你个王八蛋,哈哈哈哈!”

        带队门徒听不懂胖女人喊的是什么,不过她这种状态,让带队门徒很不舒服。食物被吃的时候居然在笑,这无疑说明,自己这个食客做的有所欠缺,必须要加把劲儿才行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做一名合格的食客,带队门徒果断的落下了屠宰刀。一道血剑喷出,胖女人的右手小指被剁掉。

        拿着小手指在胖女人眼前晃了晃,带队门徒才开始开动。他先把小指一端放进嘴里,然后跟人类吃带壳的东西差不多,一口把指甲盖磕掉,再享用指骨上的一圈血肉。

        人手中的肌腱很发达,换句话说也就是非常有嚼头。不过肌腱的口感和耳朵中的软骨不一样,肌腱更软但是韧性更强,吃起来要更多的用拉伸力,而不是咬合力。

        小指上的血肉经脉很快被吃个干净,带队门徒又开始和回弯处的那层筋膜较劲,那里虽然没肉,但口感却是人全身最好的地方,他又怎能轻易放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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