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乙己想到自己的骨头若是歪了,今后走路果然两条小腿外撇,实在难看,不成个气派,便很是提起一颗心,连连点头:“多谢先生,我记得了。”
一定牢记,不随便乱动两条腿。
那郎中给他接了骨,把孔乙己身上挨了鞭笞的伤痕也料理一番,顾家少爷见这边完了事,便拿钱给他,又送了他出门去,然后便安排烧饭烧汤,让孔乙己吃饭。
孔乙己一边吃着摊鸡子的汤饭,一边暗想:“幸亏当初我没有一个心窄去寻死,那个时候曾经想过的,‘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’,所以才要断其筋骨,饿其体肤,等等等等,我若是能熬过去,或许便有一番新世界,倘若就此死了,又剩了什么呢?孟子果然是圣人,说得句句都对,我好在是听了他的,否则一个坚持不住,白白死了,哪里会有如今的光景?我这一番遭遇确实痛切,等我好了,可该改了,想当年我也是凌云之志,如今虽然是四十三岁,依然不很老,等我能走路,便找一个差事,正正经经做事,不再偷鸡摸狗的了,一边给东家做事,一边将当年的书都重新温一温,再去考试,或许竟然可以进学。”
从此孔乙己便在这一处房舍住了下来,那搭救他的青年叫做顾彩朝,孔乙己一听这个名字,便赞了一声:“好,彩凤朝阳,尊贵气象,这样的名字,果然正配少爷这样的人。”
顾彩朝一笑:“老先生太夸赞了。我们已经这样熟,便不必再‘少爷’来‘少爷’去,孔先生只叫我‘彩朝’便好。”
“啊呀,怎么好那样随便?”
“这样蛮好,不拘束。”
顾彩朝笑得眼睛眯眯的,很是欢喜地望着孔乙己,孔乙己也乐呵呵地看着他。
真是一个顶好的年轻人,之前问过他,今年二十四岁年纪,比自己小了十九岁,面孔白净,一张端端正正的脸,很是斯文秀气,说起话来,便眉眼弯弯的,对人总是笑,言辞也礼貌讨喜,对自己总是很尊重,称自己为“老先生”,或者是“孔先生”,天知道自己已经多久没有听到这样的称呼,像是丁举人那样高高在上的人,自然目中无人,直呼自己的名字,就连那些给人佣工的人,大字不识几个,见了自己也是毫不客气地便叫“孔乙己”,“孔乙己这样,孔乙己那样”,自己“孔乙己”这个名字,便是那班人给取的。
如今回忆起来,似乎是三十几岁的时候,开始有人这么叫,到如今十年了,自己起初自然是恨啊,“上大人孔乙己”,描红字纸上这样的句子,和自己有关系吗?却偏偏以这个当做自己的名字,自己当然是不肯答应啊,然而越是恼怒,那些人便越是叫得开心,哈哈地笑,这便是“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”,这些不读书的人就是这样,“近之则不逊,远之则怨”,自己虽然多年来穿长衫,然而却是站着喝酒,便和那班佣工掺和在一起,想要离的远一点,都分不开的,因此那些人便对自己很是“不逊”,倘若自己远离了他们呢……却不知会是怎样,从前自己也想不到疏远那些人的办法。
可叹自己虽然是不情愿,然而过了这么多年,周围人都是一口一个“孔乙己”,竟然连自己都以为这俨然便是自己真正的名字,茫茫然竟忘记了本名,有时恍然便想到,“我本来是叫做什么?”居然要努力想一下才记得起来,这便让孔乙己感觉伤情了,进学实在是无望,莫非就要在这些庸人的取笑之下,浑浑噩噩地过后半生么?想到这里,便有一种更为深刻的悲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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