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她这一手是留着后面发展其他业务用的,想要合作的也是别的商号,目的呢,为的也是赚镖局不赚的银两。可她接手兜尿布的店后,采购的人太多,又不是来自同城,她更不想放弃这些客源,思来想去之后,才想着把“快递”这一想法最先用到这件事上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快递快递,自然是要快,而快在这时代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便是马。她曾在和平镇的马场挑过马,后来又因一些机缘巧合认识了马场的东家,所以,自从她萌生发展快递行业的想法后,便托了那位东家帮她养马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人,她也早有准备。

        养兵千日用兵一时,这时候,就要凸显出他们的价值所在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冯川听的叹为观止,觉得不可思议极了,完全猜不透文秀的脑子是怎么长的。她想到的东西,为什么他们都想不到呢?

        “三婶,你这个听上去的确很不错,可是,会不会影响镖局的生意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据他所知,能在当地开镖局养镖师,千里走镖的人都不是好惹之人,文秀这么做,完全是在老虎嘴上拔毛嘛!

        文秀毫不犹豫的摇头,道:“我说过了,我现在只做自己店里的运输派送工作。即便将来业务发展,也不会傻到去跟镖局抢饭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只要她旗下的生意完全成气候,自家的这笔业务就是一条锁链。手下的人忙自己家的事就够了,也就不会去做别的商号的生意。

        更何况,镖局走镖的东西一般庞大或者贵重,她的人,不会去犯这种险。

        冯川一听她手下的人只负责送自己的货,就跟店里伙计差不多,不用跟镖局抢生意,那就太好不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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