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地方法院,民事庭第六室。
子谦坐在木质长椅上,神情沉静。手上是一叠文件,已经签妥,附带律师代拟的离婚理由说明书。
他不是来求得自由,而是来完成最後一件责任。
映真没有到庭。也没人知道她在哪里。
她像从盛世崩塌的那一刻起,整个人也一并消失在风中。
法官翻阅资料,抬起头问道:「您主张配偶因JiNg神压力、情感胁迫与实质关系名存实亡,属於民法第1052条第九款之重大事由?」
子谦点头,声音稳定:「我们从未发生任何亲密关系。这段婚姻只是政治X的安排,无Ai、无实质同居,甚至无情感互动。我愿意负担法律责任,也愿意诚实面对後果,但我不能再留在这段虚假的结构里。」
法官默然点头,未再多问。
★★★
几日後,法院寄来离婚准许裁定书。白底黑字、乾脆利落。
子谦签收时没有多想,仅轻声道了一句:「谢谢你,终於让我把她还给她自己了。」
他曾有过一丝愧疚,但现在没有了。这不是背叛,是结束。对彼此,都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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