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很好,离这里很近,沿刚刚那条巷子走不用十分钟。她瘦吗?够漂亮吗?有b那个酒馆B1a0子漂亮吗?之前你用丑nV换掉大人看上的人,Ga0得他很不高兴。」雷恩m0m0左眼下的疤痕。r白伤疤由匕首造成,一路蔓延至下颚。「他没胆子对你摆脸sE,其他人可就不好说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尽管同为诺l伯爵的蓝衣卫士,法兰克出身贵族世家,雷恩却出身寒微,穿上蓝衣的方式迥异於他人。他原本在赫尔庄园替伯爵看管斗兽,九年前因护主有功,迫例加入卫队,从照料猛兽改为照顾脏衣和马桶。直到艾利克斯闹出人命,被伯爵送出都城「反省」,雷恩才迎来转机。贵族少爷十分青睐这个能徒手压制雄狮的随从,让他摆脱杂役,重拾长剑和尊严。

        作为回报,雷恩对小少爷唯命是从。法兰克笃定,假如艾利克斯命令雷恩解决自己,雷恩就会毫不迟疑地用覆盖冰霜的利剑刺穿他的喉咙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应该庆幸艾利克斯还畏惧我吗?法兰克心想。要是十年前,捏Si雷恩就跟踩扁甲虫一样简单,可如今却反过来。他愈来愈难掌控魔法,疗者告诉他这是不可逆的,他迟早会失去他的火焰。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,总有一天,其他人会察觉这件事。到了那天,他将成为余烬,逸散空中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法兰克抿了抿唇,抬眸望天,天空已经从雾灰转为深灰sE。「走大路。」他命令:「我不想冒险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走大路?」雷恩冷冷地微笑。「爵士,你应该会算数吧?从大路到神殿区,用骑的也会超过半个钟头。敢问你是想害Si我?」

        走巷子才会害Si你,还有我。「有人跟踪我们。」他回答。打从踏出府邸,法兰克就隐约感觉有道炙热的视线在暗处窥伺他们。为此,他把雷恩和少nV留在酒馆旁的巷子,独自去寻找,却无功而返。

        卫士漫不经心地环顾空旷街道,弯腰捡起一块石子,往左侧屋顶丢去。顿时,鸟声啁啾,成群雀鸟振翅飞起,掠过幢幢房顶,化为滑行於天际的小黑点。

        雷恩轻蔑地瞟了法兰克一眼,嗤笑道:「小鸟而已。爵士,敢问你把鸟认rEn了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我不会认错。我怀疑是猎手。」法兰克坚持己见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哦,真的吗?半年前你说过同样的话,结果呢?那只是一条瘦巴巴的流浪狗。上个月是一只老鼠。一周前终於是人了,但一个衣服破破烂烂的老乞丐能构成什麽威胁?臭Si我们?」雷恩咧嘴一笑。「爵士,你在怕什麽?所有人都说你的剑术和魔法是蓝袍子里最厉害的,区区猎手对你来讲算什麽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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