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喔?明明都是些幻想出来,自命清高的神呢,谈什麽情感?」
「正因为是神,才享有能不假修饰地表达自己感情的特权。」图鲁斯轻笑了声,那笑容混杂着自嘲,或许还带有一些向往。
「哪是如此?即使当上神,还是得想办法在其他人的眼皮子下活着。」nV子不以为然地挥挥手。
「哼,好像也是呢。」图鲁斯没料到自己竟然无法反驳,只能冷笑一声:「我刚才看的是盗火者,普罗米修斯的故事。」
「那是什麽样的故事?」
「也不是太复杂。」图鲁斯在脑中思索一阵,娓娓道来:「很久以前,人类是被宙斯禁止用火的。但是没有火,人类的生活实在太过困苦。普罗米修斯看了於心不忍,就从奥林帕斯山上偷来了火供人类使用。」
「然而,此举也使宙斯大为光火,他把普罗米修斯锁在高加索山上,让秃鹰天天啃他的肝。啃完了再长,长完了再啃,日复一日过了千年,才被解救下来。」
「喔,真是个残暴的故事呢。」nV子虽这麽说,嘴角却掩不住愉悦地上扬:「我只是很好奇,那个普罗米修斯只是因为看不过去,就偷了火给人类?怎麽看都是损己利人,看来神明中也有些脑袋不灵光的家伙。」
「损己利人的事情,我们不也常常一起做吗?」图鲁斯谐谑地斜瞥着nV子。
「你说裁罚吗?那才不是。除去不需要的人们,我们生活的社会变得更好後,活起来才会更愉快。法律不接受我们,只不过是因为它没度量直面自己的坑坑疤疤罢了。」nV子翘起既长又白皙的双腿,满意地顺着腿肚的曲线抚m0着:「所谓的损己利人呢,是明知道自己这麽做,会招来严厉的处罚、好处全被别人拿走,自己什麽都得不到,却还是像个笨蛋似地做下去。就像人类有火了,高兴了,谁还在乎普罗米修斯?大概只有你这成天啃怪书的怪家伙叫得出他的名字吧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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