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先去大学读了几个学位,参加读书会和艺术展,又在赛马和帆船中拿了几个奖。那颗在刀光剑影中从未有过一丝波澜的心,却在T面安稳的生活中无所适从。

        账户日进斗金,他的照片占据了占据了各个媒T的头版头条,一座座写着他姓名的建筑大楼平地拔起,但他始终觉得无聊,无聊,还是无聊。于是他回归了暴力,只有枪械、打拳和改装车才能帮他熬过失眠的漫漫长夜。

        再后来他买了朱砂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候朱砂只是他的宠物,一只听话的宠物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拳台上r0U搏到ga0cHa0时,朱砂总能察觉到来自身旁的那道目光。

        顾偕对台上四溅的血花视而不见,却唯恐错过了她脸上的表情。聪慧如朱砂,当然明白顾偕把她带进入这个血腥残暴的世界,不是让她开眼看世界,她才是被看的乐趣。

        柔软少nV脸上的惊惧、惶恐和骇然,可以满足这个有钱又变态的男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朱砂知道,她必须是怪物。

        害怕,她就输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在台下旁观时,顾偕总是淡定地远观,倒是朱砂经常随着人群呐喊吼叫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