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的攻击,王越杀不死史蒂芬,史蒂芬也杀不死王越。
这么一来,步法将成为获胜的关键,而这也是进行这场比赛的意思。
这场比赛并没有限制王越和史蒂芬使用什么步法,王越和史蒂芬想使用什么步法就使用什么步法,但有一个前提,王越使用的步法必须以基本碎步为主,史蒂芬使用的步法必须以连影步为主。
举个例子,加入王越使用鱼翔浅底的次数比使用基本碎步的次数多,那么王越直接输掉这种比赛。
加入史蒂芬使用其他步法的次数比使用连影步的次数多,史蒂芬也将直接输掉比赛。
为了分出胜负,史蒂芬开始使用连影步。
一顿、二顿、三顿,四顿。
史蒂芬使用的步法一点也不流畅,时不时的停顿。
不过他的停顿没有丝毫规律可言。
王越从来没有接触过连影步,对于连影步不了解,不过王越能够感受得到,这所谓的顿步可能是连影步的关键之一,对于这顿步,绝对不可以小视,于是王越在心里数着史蒂芬顿了多少下。
史蒂芬的顿步没有丝毫规矩,王越也仅仅是数着他顿了几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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