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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第一年,天策从最不起眼的守城小卒做起,虽说连长枪都没真正用上过几次,却总是日日擦得锃亮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年,他有幸遇到了赏识人才的“伯乐”,那人是县衙里的典史,见他逮飞贼时身手不凡,便跟知县多次举荐。而李承枫也很争气,进了衙门后屡屡创绩,给知县和县丞两位老爷面上都争了不少光,最后在万年县得了个巡检司的位置。

        两年来,他偶尔也想过叶初,往金水镇寄过几次书信,但都被信使原封不动送了回来,说是找不到这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又是平平无奇的一日,县衙放了班,李承枫照旧上闹市溜达了几圈,他实在是偏爱这裹身的烟火气,只觉身体里面流淌的不再是血,而是暖热的宽慰与惬意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走在右侧张望,旁边是逆流行走的另一波人群,突然,余光中闯入一个身影,与他擦肩而过,虽然只是匆匆一瞥,却让天策觉得莫名的熟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心口跳了一下,几乎毫不犹豫地转身,目光定在来时路的方向,而人潮中那道他有意搜寻的身影,大概也是同他一样,刚反应过来便猛然折身,一下子连撞了好几个路人,睁着一双星星闪闪的眼睛,带着喜悦的风奔了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承枫!”

        天策的表情也很惊喜,只是没有叶初表现的那么强烈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个人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停着,一时也不知道挪步,就这么对视着望了一会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承枫知藏剑家中代代经商,产业颇厚,却不知他离开的时间里,对方已继承了家业,做了家主,还来长安开了好几家商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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